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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1-04-15 08:50:41 點擊量:374 作者:管理員
勞動合同法對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的權(quán)利和義務做了詳細的規(guī)定,那么誰才是勞務派遣工的用人單位呢?
勞務派遣,是指由具備勞務派遣經(jīng)營資質(zhì)的機構(gòu)(如銳博)與勞動者訂立勞動合同 ,把勞動者派往用工企業(yè),再由用工企業(yè)向勞務派遣機構(gòu)支付服務費用的用工形式。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五十八條規(guī)定,勞務派遣單位是勞務派遣工的用人單位,應當履行用人單位對勞動者的義務。
勞務派遣單位應當與被派遣勞動者訂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按月支付勞動報酬;
勞務派遣單位與被派遣勞動者訂立的勞動合同,除應當載明合同法第十七條規(guī)定的事項外,還應當載明被派遣勞動者的用工單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崗位等情況;
被派遣勞動者在無工作期間,勞務派遣單位應當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規(guī)定的最低工資標準,向其按月支付報酬等等。
而根據(jù)勞動合同法第六十五條 被派遣勞動者可以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第三十八條的規(guī)定與勞務派遣單位解除勞動合同,勞務派遣單位也可依照合同法有關(guān)規(guī)定,與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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